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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1-16 16:10:00

自产自用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一、几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下:

1、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产经用机器、设备)

贷:库存商品(成本)

(注意此处:营改增后,不再视同销售处理,不再计算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5、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二、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捐赠商品的会计处理?

捐赠商品的会计处理,应该视同销售,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考呀呀会计网校小编为大家关于自产自用视同销售会计分录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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