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10%进项税会计分录: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其他。
加计扣除10%进项税会计分录的文章今天就讲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已经对这一部分内容了解清晰,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到考呀呀会计网校询问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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