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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1-24 14:04:35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一、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混合销售和兼营区别: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提示:发生兼营销售业务,如果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没有分别核算,税务局会从高适用税率和征收率,所以在此提醒一下大家,发生兼营业务时,要注意这几点:1、合同或协议分开签订;2、发票分开开具;三、会计处理分别入账,分开核算。
二、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定义
(一)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除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二)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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