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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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14:43:05
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
一、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概念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商品的赊销和预付货款是其主要的做法。
银行信用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二、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的直接信用行为,也是企业短期资金的重要来源。商业信用的信用金额、使用方向、还款期限及相应利息补偿可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因此,商业信用相对于其他信用具有方便、简单、快速的特点。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商业信用曾得到广泛的使用。随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商业信用基本被禁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经济活动和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对商业信用的客观需求又凸现了出来。
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为中介,用存款等方式进行筹集货币资金,用贷款方式对各部门、各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形式。从产生的历史看,银行信用是随着现代银行产生而出现的,晚于商业信用,但是银行信用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却比商业信用大得多。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其他信用形式有所发展,出现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局面,但银行信用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信用形式。
三、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联系
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的基础;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基础才会变为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商业信用的进一步完善。银行弥补了商业信用的缺陷,但并非商业信用的敌意竞争者,在信用关系的发展中,二者实际是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战略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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