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部分减免的账务处理
收到房租时
借: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 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通常企业财务人员会认为免租期内不计收入,也不计算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这种处理方法与相应的会计准则、税收法规不符,造成企业收入确认不准确和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纳税,构成偷税。
在财务上应将整个租金期内的总租金额除以总租月份确认每月租金收入,即100万元/月×72月(收租月数)=7200(万元);7200万元÷80月(总租月数)=90(万元),即每月确认90万元的销售收入。而根据《条例》第19条规定,租金收入的确认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2009年5至8月不确认租金收人,由于会计上已经确认收入,因此在所得税申报时应做纳税调整。
由于会计的收入确认原则与税法纳税义务的确认原则有较大的差异,同时由于给予免租期的经营租赁的期限一般都比较长,企业应该设置备查账,当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解除租约时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多交的税款或补缴不足税款。
租金部分减免的账务处理为考呀呀会计网校整理,减免部分租金,可能还是要分摊的,也有的企业一次性交付,这些就不管,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关注一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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