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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2-13 11:47:06
委托加工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那么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
假设委托方为A,受托方为B。A的核算: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1)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后回收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B的核算受托加工核算,只作备查登记,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发生的受托产品加工费、人工费等: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相关税费等收到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以上就是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所有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想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全面的掌握会计实操内容,请大家登录考呀呀会计网校,搜索相关栏目页,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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