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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规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2-21 15:00:44
公司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使用情况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折旧。那么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如何规定?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规定:
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折旧。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安装完毕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提取折旧。
上文小编介绍了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相关规定上文也介绍了,大家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考呀呀咨询窗口与老会计在线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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