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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应付账款核销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2-23 15:16:00
事业单位应付账款核销分录:
首先,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是事业单位的一项收入,应该确认为收入计缴事业单位所得税。
其次,这种收入是没有对价的物的付出,即不是一种交易行为.因此,这种收入不属于任何一种流转税的应税收入,不需要计缴流转税及其附加税费。
由于上述两个原因,事业单位确认的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在核销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确认的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在核销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事业单位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事业单位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该营业外收入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于事业单位应付账款核销分录,本篇文章就为您介绍了这么多,希望您看完本文能够会有所收获。同时,对于事业单位应付账款的更多内容,您可以查看以前的文章,或者是持续关注我们,我们将会为您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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