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
在经济市场中,我们会遇到可转债,当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企业会计准则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
那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1)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2)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会计分录为:
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
转换股份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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