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的工会经费核算基数怎么计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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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10:50:24
扣缴的工会经费核算基数怎么计算
工会经费,通俗来说,就是工会举行各种活动发生的经费,建立了工会的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付工会经费,支付的工会经费企业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的。
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扣除的计算,根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必须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准予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那么这里所说的扣除基数“工资薪金”指的是什么呢?根据国税发[2016]56号文件“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明确解释,是指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换句话说,这里的扣除基数的“工资薪金”是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包括哪些呢: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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