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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制度是什么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1-07 14:37:43
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制度是什么,具有如下: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主要见于《公司法》、《担保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交易所交易规则中。
一、核心法律条款
综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其核心适用条款可归纳总结如下:
1、【担保对象】上市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审批权限】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要么董事会决议,要么股东大会决议。无论上交所上市公司还是深交所上市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外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原规定全体董事2/3,现在改为了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当中必须对对外担保的审议权限、程序、与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4、【反担保】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5、【回避表决制度】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6、【合同签署】担保合同必须为书面合同(目前司法实践下,多数非书面担保合同一般无效);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经理、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害的,上市公司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信息披露】:
1)与对外担保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公告;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2)当被担保对象面临偿债风险时,也应及时披露,主要指被担保对象超过规定还款期限15日未还款、清算、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3)上市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将追偿情况及时披露。
8、【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算作对外担保;但反之不算。
9、【独董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0、【母子一体】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适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要点:
上市公司作出对外担保的决议后,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告,主要信息披露要点应遵守交易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资料,相信大家对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制度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更多内容尽在考呀呀会计网校,每日都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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