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1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31日,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报名点审核时间为:3月18日至31日, 报考人员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00。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邢台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就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⑵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⑶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⑷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⑸具备博士学位。
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财政部门报名。(附:邢台考区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如:学籍、户籍、居住、社保、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等)。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四)报名方式
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与报考人员“零见面”的方式,即:报考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全国报名系统上报名后,再访问“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点击报名资料上传飘窗,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选择的县区信息请务必与全国报名系统报名点信息一致)。各报名点审核报名条件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
(五)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31日,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报名点审核时间为:3月18日至31日, 报考人员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00。报考人员应在上述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审核及交费,并确认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审核且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将不能参加考试。
提醒: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重新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并检查填写的相关信息。交费成功后,考区和报名点信息无法修改。如修改其他信息,请在报名期间联系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修改更正。联系电话:0319-2222058,电子邮箱:1271602515@qq.com。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务必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安排,不能变动。
五、考务日程
(一)3月31日,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8月30日开始,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三)9月4日至6日进行中级资格考试。
(四)10月2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五)11月5日前,对考试分数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报考地区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319-2222058,电子邮箱:1271602515@qq.com。
(六)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及要求,请关注“邢语财会”微信公众号或邢台市政府网站。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要按照报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邢台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0日
附:
邢台考区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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