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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财务管理》科目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第二节债务筹资
【知识点】:银行借款; 第二节 债务筹资
银行借款
(一)银行借款的种类
【例题·单选题】企业可以将某些资产作为质押品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质押品的是( )。
A.厂房 B.股票 C.汇票 D.专利权
【答案】A 【解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作为贷款担保的质押品,可以是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提单等信用凭证,可以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有价证券,也可以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厂房是不动产,不能质押。
(二)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例行性保护条款 | 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合同中都会出现。如定期向贷款机构提交财务报表等。 |
一般性保护条款 | 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如要求企业必须保持最低数额的营运资金和最低流动比率、限制非经营性支出等。 |
特殊性保护条款 | 这类条款是针对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如借款用途不得改变等。 |
优点 | 1.筹资速度快 |
2.资本成本较低 | |
3.筹资弹性较大 | |
缺点 | 4.限制条款多 |
5.筹资数额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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