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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第十三章或有事项
【知识点】:重组义务
重组义务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 债。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该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辅导、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重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该企业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提示】因辞退福利确认的预计负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决定对乙事业部进行重组,将相关业务转移到其他事业部。经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甲公司对外正式公告其重组方案。甲公司根据该重组方案预计很可能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不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是()。
A.自愿遣散费
B.强制遣散费
C.剩余职工岗前辅导费
D.不再使用厂房的租赁撤销费
【答案】C 【解析】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并且是与主体继续进行的活动无关的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辅导、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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