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免责事由_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3 11:18:32

【内容导航】 法定事由 法律的特别规定 

【所属章节】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 

1、法定事由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法律的特别规定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