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天津考区)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于9月3日至5日举行,因受疫情影响,我市作出停考决定。财政部办公厅9月29日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定于2022年12月统一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12月3日至4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开放打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31日前,公布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我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如不能参加12月份组织的延期考试,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二)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密切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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