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地在济宁市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延期考试或退费。
1.选择退费的考生,应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3.届时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退费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审核的,视同缺考,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不再延长,也不予退费。
(二)9月3日至5日其他已经组织完成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市,不再举行延期考试,对于因居住地疫情防控、管控原因未在9月3日至5日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报名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考试期间本人因疫情管控、封控等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居住地街道、社区等出具的疫情封控、管控通知或证明等),各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退费,经审核材料不属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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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考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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