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申请考试退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省会计考办《闽会考办(2022)17号》通知,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已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我省不再举行延期考试,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还相关考试报名费,2021年度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请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未能参加考试情况说明及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以免影响申请受理,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退费等申请。
泉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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