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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11-25 16:13:28

2022年本溪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11月22日更新)

(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1.考生应及时关注辽宁省及我市的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应密切及时关注辽宁会计网和本溪会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有关通知通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本溪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外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本溪市对于域外来(返)溪人员自主报备、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管理等疫情防控要求,要根据相应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健康管理时间等合理安排来溪时间,确保完成规定核酸检测频次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存在风险或核酸检测未达到规定频次、健康管理未达到规定时间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所有域外来(返)溪考生要提前24小时通过“来溪报备”微信小程序或县区自建报备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自主报备,抵达我市时在入溪通道分类落实查验行程卡、健康码、报备凭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落地核酸检测等措施。对于未依法依规履行防疫义务、落实自主报备和“落地即检”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驻留在本溪市外的考生提倡不迟于开考前7天返回本溪市内,考生应从考试日前7天开始至考前1天, 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高低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区等。

3.考生于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入场考试。

4.考生应根据不同地区来(返)溪人员的健康管理时间及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提前抵溪备考。

(1)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应至少于考前7天抵溪,抵溪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从入溪通道“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时间算起补足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考前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及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两次(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本溪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外省旅居史的考生

应至少于考前5天抵溪,抵溪后实行“5天3检3不”管理,开展5天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考前须提供在溪期间第1、3、5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两次(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本溪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

(3)考前7天内有除高、低风险区及7日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以外的省内外市旅居史的考生

应至少于考前3天抵溪,抵溪后实行“3天2检3不”管理,在抵溪后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考前须提供在溪期间第1、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两次(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本溪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

(4)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考生

须提供本人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两次(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本溪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

(5)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证明或电子版证明均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地点,其中电子版证明仅能通过“支付宝”APP中的“核酸证明”—“历史记录”查询。

5.考生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需要健康管理的考生;

(3)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本溪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本溪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4)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高风险区的考生,未完成抵溪后“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6)有低风险区和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未完成抵溪后 “3天健康监测”和“3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的考生;

(7)“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8)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6.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须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7.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考生必须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态,自觉监测身体健康情况并记录结果,不得隐瞒有关情况。

8.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5)符合本次考试防疫要求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扫“溪安码”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高低风险旅居史,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应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9.考生全程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掉口罩以外,考生到达、进入、撤离考点全程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当天,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10.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入场,迟到者责任自负。

11.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12.考生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核酸检测报告要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伪造核酸报告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现场拒不改正或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置。

本溪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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