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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公开发行行为的界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19 16:42:50

【内容导航】 公开发行行为的界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法》科目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知识点】公开发行行为的界定 

考点2 公开发行行为的界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2.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3.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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