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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邢台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6月26日至7月10日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1-17 10:25:08
1月12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邢台考区) 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确定2023年6月26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邢台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本通知“一、考试报名” (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六)报名点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资料。

(八)考试报名审核方式。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名审核方式为前置性审核(考试前审核)。报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未采集过信息的报考人员,须先登录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完成信息采集,填写职称信息时,选择“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并选择对应的报考级别。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选择“河北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调取信息采集数据自动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直接缴费报名成功。

已经采集过信息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缴费。

二、考试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4月20日前,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23年6月26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3.2023年9月2日至11日,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3年10月31日前,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四、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三)考生要按照报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邢台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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