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持有至到期投资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模块一会计基础知识介绍专题七金融资产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 第三部分 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3个明细: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1.初始计量 | 总原则: ①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②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
2.后续计量 | (2)持有期间: 总原则:★★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①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双面)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与购入时相反)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
②收本、息 A.分次付息,到期还本 平时收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到期收本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每期利息×期数) | |
3.中途处置时 | 总原则: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可借可贷,剩余部分)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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