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薪酬的类型 短期薪酬核算的两个步骤:
第一步:计提;第二步:发放
二、一般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一般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货币性职工薪酬
第一步:计提 根据受益对象或岗位(谁受益谁买单)
借:生产成本(一线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步:发放(了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房租 ——代垫医药费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短期带薪缺勤
休息 | 不做账务处理(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一样) | |
没有休息 | 累积带薪缺勤: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例如:年休假 | 企业会产生债务,要做账务处理 |
非累积带薪缺勤: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例如: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 | 企业不会产生债务,不做账务处理 |
累积带薪缺勤及其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3、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提示1】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没有得到利润分享计划支付的可能性。
【提示2】如果企业预期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应当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二、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单独主体(如基金等)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1)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借:管理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相关的原则进行处理。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相关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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