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前天津会计网发布的“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获知2023年天津会计中级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
上述公告中关于2023年天津会计中级报名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中级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网上报名缴费在7月10日18:00截止。
报考人员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后,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信息采集请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跨省信息调入请联系调出地财政厅(局)办理。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应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后登陆“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考人员本人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三)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中级考试发票领取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1日(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领取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缴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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