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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二章预习知识点_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4-10 14:56:00

1.判断原则

基本

原则

通常情况下,交易双方对于某项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判断是一致的。

注意

事项

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判断,企业应从自身的角度,根据交易的实质判断相关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应基于交易双方的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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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如:投资方以一项固定资产出资取得对被投资方的权益性投资。

投资方

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被投资方

接受的实物资产,属于接受权益性投资,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具体标准

基本

原则

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

具体

标准

收到补价方

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方

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25%

注意

事项

补价不应当考虑交换双方支付的增值税差额(分子、分母均不考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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