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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23)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23 10:12:09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
1.(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B.列席董事会会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情形中,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是( )。
A.代表1%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B.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C.1/3以上董事提议时
D.1/3以上监事提议时
4.(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80人,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同意,决议将该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下列正确的是(   )。
A.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比有限责任公司高,故直接变更就可以
C.股东人数必须减至50人以下,注册资本可不变
D.股东人数可不变,注册资本必须减至10万元以下
5.(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B.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C.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利润
D.公司可以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1.【答案】D。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A、B、C项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2.【答案】D。解析:监事会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3)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7)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答案】C。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要求,股东必须在50人以下,注册资本没有限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如果股东超过50人的,在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将其股东降为50人以下,否则即不合法。
5.【答案】D。解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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