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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无形资产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7 09:42:35

【内容导航】: 一、无形资产 二、长期待摊费用 三、投资资产 四、存货 五、资产损失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法》科目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资产损失 

无形资产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解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投资资产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存货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2.存货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资产损失 

1.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 

2.企业非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物资产损失等。 

3.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者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者变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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