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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法》科目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资产损失
无形资产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解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投资资产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存货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2.存货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资产损失
1.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
2.企业非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物资产损失等。
3.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者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者变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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