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所属章节】 第十九章财务报告
【知识点】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1.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2.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1)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母持子)
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母持子)
(2)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子持母)
①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
库存股”项目列示; 借:库存股 贷: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②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向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③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3)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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