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福建福州考生应在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 详情如下:
关于福州考区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3〕1 号),现就福州考区2023 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2023年度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全部为网上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注册登录。考生应在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
2、选择报名点。福州市属单位(含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的考生选择“福州本级”报名点,其他各县(市)区属单位的考生选择相应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选择学籍所在地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点(注:在榕省直、中直单位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请选择“省直”报名点)。
3、缴费。考生提交个人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0日12:00时,未在此期间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需要纸质票据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打印并保存系统生成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查询“票据代开点”,凭代开票据要素到指定地点换取纸质票据。
4、缴费后打印并保存报名信息表。考生报名成功后应自行下载保存好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便于考试成绩通过、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时提供。
三、资格审核
2023年度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为考后审核。考生报考前,应严格按照本通告自行审核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进行网络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考试结束后,福州市会计考办将对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组织统一资格审核,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核的具体办法将于考试成绩公布后在“福州市会计信息网” (www.fuzhou-kj.com)另行发布。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考生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11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9日-11日 |
0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准考证打印公布时间
2023年8月15日前,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全省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七、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八、特别提醒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以便于考办在必要时联系、提醒考生完成相关考试事宜。
(二)考生报名系统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资格证书等。报名时须准备标准电子版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数大于等于295*413),按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三)经资格审核,若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将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考生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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