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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7 16:34:49

单选题 

甲于2012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2014年3月27日 B、2014年3月22日 C、2013年3月27日 D、2013年3月22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12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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