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财政局、抚州高新区财政局、东临新区财金局,有关企业: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赣财会﹝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赣财会﹝2023﹞18号)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