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德考区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3〕7号)要求,现将宁德考区2023年会计中级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我市2022-2023连续两个年度内已通过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考试三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现场审核应提交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3、会计继续教育证明或单位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审核材料。
三、现场审核时间及地址
中级考生应于2023年11月7日-14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持相关资料,到各县(市、区)报名点(考生报名表上已选择好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考生应具备条件
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原报名点财政局进行考后资格现场审核。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不符合闽会考办〔2023〕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将给予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1号),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后资格审核,可在参加考试的考区领取相应的中级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间将另行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