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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性质 (二)优先股的种类 (三)优先股的特点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财务管理》科目
第五章 筹资管理(下)
第一节 衍生工具筹资
【知识点】优先股 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优先权利、相对优先于一般普通种类股份的股份种类。
(一)基本性质
1. 约定股息 | 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 |
2. 权利优先 | 优先股在每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 |
3. 权利范围小 |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具有有限表决权, |
分类标准 | 分类 | 特点 |
1. 股息率在股权存续期内是否调整 | 固定股息率优先股 | 优先股股息率在股权存续期内不作调整 |
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 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的,称为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 |
2. 分红的强制性 | 强制分红优先股 | 公司在章程中规定,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时,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利润 |
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 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时,可以不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利润 | |
3.所欠股息是否累计 | 累积优先股 | 指公司在某一时期所获盈利不足,导致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息时,则将应付股息累积到次年或以后某一年盈利时,在普通股的股息发放之前,连同本年优先股股息一并发放。 |
非累积优先股 | 指公司不足以支付优先股的全部股息时,对所欠股息部分,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补发。 | |
4.是否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税后利润分配 | 参与优先股 | 持有人除可按规定的股息率优先获得股息外,还可与普通股股东分享公司的剩余收益的优先股 |
非参与优先股 | 持有人只能获取一定股息但不能参加公司额外分红的优先股 | |
5.是否可以转换成普通股 | 可转换优先股 |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股股东或发行人可以按照一定的转换比率把优先股换成该公司普通股 |
不可转换优先股 | 不能转换成普通股的优先股。 | |
6.是否享有要求公司回购优先股的权利 | 可回购优先股 | 是指允许发行公司按发行价加上一定比例的补偿收益回购的优先股。 【提示】发行人要求赎回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 |
不可回购优先股 | 不附有回购条款的优先股 |
优点 | 缺点 |
(1)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 (2)有利于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的调整 (3)有利于保障普通股收益和控制权(相比较普通股筹资) (4)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相比较负债筹资) | 可能给股份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1)优先股资本成本相对于债务较高。 (2)股利支付相对于普通股的固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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