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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合伙人的禁止经营行为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13 09:45:44
知识点:合伙人的禁止经营行为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解释】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不得为了自己的私利,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也不得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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