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特别提示】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判断)
情形 | 账务处理 |
①购入时 | 见前面知识点(可能涉及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种情况) 【特别提示】 a.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b.成本法下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的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②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特别提示】 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利,母公司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或者利润的权利,该项交易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母公司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
③计提减值时(发放股利后要考虑) | 总原则:投资方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 出现类似情况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特别提示】 计提减值后不允许转回 |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