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源泉扣缴_中级经济法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9 17:44:51

1. 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类型 所得类型 是否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免税优惠除外) 是否实行源泉扣缴
居民企业 来源于境内 ×
来源于境外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 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发生在中国境外 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发生在中国境外的所得 × -

2. 应纳税所得额

(1)上述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上述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10%)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