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知识点
第十八章 待摊费用(资产)和预提费用(负债)的核算
(一)待摊费用
1.含义
待摊费用:是指政府单位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费用。
2.基本处理原则
(1)待摊费用应当在其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
(2)政府单位发生的待摊费用:
①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当通过“待摊费用”核算;
②分摊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当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预付1年以上的租金等】
3.具体账务处理
(1)发生待摊费用时
a.财务会计:
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实际预付的金额)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同时:
b.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3)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政府单位受益,应当将其摊余金额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二)预提费用
1.含义
预提费用:是指政府单位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租金费用等。
2.科目设置:预提费用
【特别提示】
①事业单位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②事业单位计提的借款利息费用,通过“应付利息”“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3.具体账务处理
(1)事业单位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
a.财务会计:
借: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
同时:
b.预算会计:
借: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
(2)实际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
a.财务会计
借: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同时:
b.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
(3)政府单位按期预提租金等其他预提费用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预提费用
(4)实际支付款项时
a.财务会计:
借:预提费用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同时:
b.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财政拨款预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