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习题:汇票-保证
考点覆盖范围: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关系、票据基础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抗辩、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汇票的一般规定、汇票-出票、汇票-转让背书、汇票-承兑、汇票-保证、汇票-追索权、本票的特殊规定、支票的特殊规定
考情分析
知识点:汇票-保证
本知识点考频(近3年):1
重要程度:★★★
单选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6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找到赵某、钱某作为票据的保证人,赵某和钱某在票据正面记载“若持票人到期不获付款,我二人各承担票据责任的50%”。后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并找到孙某作为票据的保证人,孙某在票据的背面记载“若到期后甲公司不能支付票款,持票人必须先到法院起诉,本人只承担补充责任”。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赵某、钱某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孙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C.孙某的保证行为无效,不承担保证责任
D.赵某、钱某、孙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保证。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