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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8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8-18 10:12:37
《经济法》练习题
1.甲便利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第四季度零售商品取得收入103000元,将一批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给物业公司用于社区活动,该批商品的含税价格为721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计算甲便利店第四季度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03000+721÷(1+3%)]×3%=3111(元)
B.(103000+721)×3%=3111.63(元)
C.[103000÷(1+3%)+721]×3%=3021.63(元)
D.[(103000+721)÷(1+3%)]×3%=3021(元)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境外单位德国某公司转让专利权供我国某公司在北京使用
B.境外单位法国某酒店为我国科研团队提供在巴黎的住宿服务
C.境外单位美国某公司为我国某公司在上海的楼宇提供装饰服务

D.境外单位日本某公司出租设备供我国某公司在广州使用

3.甲黄金饰品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销售黄金饰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26万元,另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新项链含增值税的售价为28.25万元,收回的旧项链作价11.3万元,向消费者个人实际收取的差价款为16.95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黄金饰品店2020年5月上述业务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为( )万元。
A.242.95
B.225
C.215
D.254.25
4.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企业以自产M产品100吨与乙企业自产N产品50台进行等值交换,下列关于以物易物增值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企业交付M产品不必计算销项税额,乙企业收到M产品也不能作进项抵扣
B.甲、乙企业发出货物时,都要作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C.甲、乙企业可以约定相互不开具发票,并可在收到对方货物时将货物市价所含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D.甲、乙企业均无货币收入,故无须进行增值税处理
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自农民手中购进棉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0万元,棉花于当月全部用于生产棉布,当月销售棉布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565000元。已知销售棉布增值税税率为13%,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选择在当月抵扣。甲公司2019年10月上述业务应纳的增值税额为( )元。(2020年)
A.46450
B38000
C.35000
D.43450
参考答案
1.【答案】D。解析:将一批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给物业公司用于社区活动,应视同销售,因此甲便利店第四季度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03000+721)÷(1+3%)×3%=3021(元)。
2.【答案】D。解析:(1)AB项,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CD项,如果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否则,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3.【答案】C。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226+16.95)÷(1+13%)=215(万元)。
4.【答案】B。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应注意的是,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法扣税凭证,或者将收到的货物用于不产生销项税额项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答案】C。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甲公司2019年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65000÷(1+13%)×13%-300000×10%=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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