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2号)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2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复核时间
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除11月6日周六正常上班外,其他周末不对外办公)。
四、复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直(含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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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会计考试中心
(地址:香洲区紫荆路30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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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6-252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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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核资料
(一)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完整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不能跨页。报名信息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补打途径如下: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z29.jsp)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请自行下载附件)。
(三)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六、注意事项
(一)按照现行规定,会计中级资格全科通过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二)考生应按《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2号)要求检查是否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未完成的请登录广东省会计服务信息平台进行采集(网址:https://kj.czt.gd.gov.cn/),以免影响将来的证书领取。
附件: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