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2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本地区的复核工作。
四、复核地点
五、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见附件);
(三)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 份;
(四)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补打途径如下: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z29.jsp。
(二)按照现行规定,会计中级资格全科通过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本区考后资格复核的时间、复核资料要求等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按期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全科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并于11月14日前向市会计考办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附件: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佛山市会计考办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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