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网上审核
1.对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将根据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非宁波地区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报名。
2.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缴费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可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或“宁波会计之窗”中上传或修改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图片清晰),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
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