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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16)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2-17 15:22:11

《经济法》练习题

1.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电子产品,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决定在上海、深圳两地设立分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A.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由其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B.向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C.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致,必须继续经营电子产品

D.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一致,但必须向分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不能领取营业执照

C.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分公司不能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下列关于公司登记的住所,正确的有( )。

A.公司住所是向公司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地址

B.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C.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多个住所

D.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股东出资方式的是( )。

A.债权

B.特许经营权

C.知识产权

D.股权

5.马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是并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将该股权转让给知情的罗某,并约定之后由罗某承担出资义务,不得向马某追偿。下列正确的有( )。

A.公司有权请求马某履行出资义务

B.公司有权请求罗某对马某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C.罗某对出资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马某追偿

D.马某与罗某约定转让后马某不再接受罗某追偿的条款违法

参考答案

1.【答案】AC。解析:(1)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故A项正确,B项错误;(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故C项正确,D项错误。

2.【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种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答案】ABD。解析:根据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故C项错误。

4.【答案】ACD。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5.【答案】AB。解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马某)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罗某)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罗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A项和B项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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