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日)发放,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
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现场领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到付)。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大家尽量采取邮寄的方法领取证书。
如有考生忘记自己当时报名所选择的审核区县,请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查看自己的证书管理号第十三位至第十五位的号段,按照下面表格各区的号段对照,就可查到自己报名时所选择的区县。
各区县报名审核点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证书发放流程》要求进行发放,并对领取证书的和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做好登记。
济南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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