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沧州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18〕6号),现将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领证要求:
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字。可以代领,需要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信息无误签字后领取。
三、领取内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四、领取时间:
2022年3月9日-2022年5月8日,正常工作日。
五、领取地点:
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运河区除外)。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附后。
注:运河区的领证方法:考生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关注公众号,查看公告。
六、其他说明:
1、《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为空白盖章表,领回后粘贴照片(小二寸白底照片)、再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后直接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用再交回。填表说明附后。
2、以上正常工作日,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领取期间请遵守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疫情防护。
附件:1、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统计表。
2、《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沧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附件:1、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 |
地址或单位 |
区域代码 |
电话 |
1 |
新华区财政局 |
解放东路24号中国银行办公楼四楼 |
130561 |
0317-3012640 |
2 |
运河区财政局 |
解放西路13号(清风楼西200米) |
130564 |
0317-3132200 |
3 |
黄骅市财政局 |
黄骅市渤海路中段 |
130557 |
0317-5227549 |
4 |
河间市财政局 |
河间市曙光中路48号财政局四楼 |
130555 |
0317-3279812 |
5 |
泊头市财政局 |
泊头市财政局四楼406室 |
130556 |
0317-8188035 |
6 |
任丘市财政局 |
任丘市裕华中路13号 |
130554 |
0317-2218368 |
7 |
南皮县财政局 |
南皮县财政局三楼301会计国资科 |
130568 |
0317-8856815 |
8 |
吴桥县财政局 |
吴桥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
130571 |
0317-7364085 |
9 |
肃宁县财政局 |
肃宁县聚贤街10号 |
130569 |
0317-5021407 |
10 |
盐山县财政局 |
盐山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平津大街618号 |
130567 |
0317-6262379 |
11 |
海兴县财政局 |
海兴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
130573 |
0317-6628309 |
12 |
东光县财政局 |
东光县财政局二楼219 |
130570 |
0317-7721062 |
13 |
孟村县财政局 |
孟村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 |
130565 |
0317-6723361 |
14 |
献县财政局 |
献县水源路72号 |
130558 |
0317-4622624 |
15 |
青县财政局 |
青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
130560 |
0317-4022307 |
16 |
沧县财政局 |
沧县财政局四楼会计稽查股黄河东路35号 |
130566 |
0317-3161075 |
17 |
渤海新区财政局 |
黄骅港航运中心大厦1802室 |
130562 |
0317-8553791 |
18 |
华北石油报名点 |
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二十楼东技术干部科 |
130559 |
0317-2722220 |
19 |
中捷产业园区财政局 |
中捷财政局会计科418室 |
130563 |
0317-5487779 |
20 |
南大港财政局 |
南大港财政局会计科4018室 |
130572 |
0317-5897821 |
21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大道与向海路交叉口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5室 |
130553 |
0317-8697691 |
22 |
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23号管委会财政局2412室 |
130552 |
0317-3096831 |
附件:2、《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21年度会计中级样表)
(下划线标黑的为填写内容)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涂改无效。
姓 名 |
XXX |
性别 |
男/女 |
身份证号 |
18位身份证号 |
照 片 |
||||
毕业院校 |
会计中级资格批准日期前 取得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证书上 的专业 |
|||||||
毕业时间 |
毕业证书上的时间 |
学制 |
如:4年全日制本科 |
学 位 |
按学位证书填写 无学位的填写无 |
|||||
参加工作时间 |
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如:2000年10月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如:10年 |
|||||||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无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现有职称名称 无职称的填写无 |
取得时间 |
按现有职称证书填写无职称的填写无 |
|||||||
报考专业 |
会计 |
级 别 |
中级 |
类 别 |
||||||
取得资格名称 |
会计师 |
批准日期 |
2021年9月6日 |
|||||||
证书管理号 |
见证书右下角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机构全称 |
|||||||||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2021年9月6日 |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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