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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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和合营安排——第一节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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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主体)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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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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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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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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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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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时形成的商誉)
贷:负债(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资产(投出资产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管理费用(审计、法律服务等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时形成的商誉)
贷:股本(发行股票的数量×每股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
贷:银行存款
(3)企业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按照本章第二节“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中“(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相关内容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基本原则:购买法
购买法,即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企业以一定的价款购进被购买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项目,同时承担被购买企业所有负债的行为,从而按合并时的公允价值计量被购买企业的净资产,将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会计方法。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该直接相关费用通常是指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不包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也不包括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
(2)多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按照本章第二节“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中“(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相关内容进行会计处理。
(二)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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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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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付现金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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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费用(审计、评估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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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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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直接相关费用(审计、评估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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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投入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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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评估作价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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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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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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