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长期股权的后续计量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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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和合营安排——第二节长期股权的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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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3.计提减值准备
成本法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一)“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二)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投资收益
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直接转增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母公司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股利或者利润的权力,这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母公司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