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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单元公司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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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余公积金
2.资本公积金
3.公积金的用途
公积金
1.盈余公积金
(1)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2)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
2.资本公积金
(1)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2)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3.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转增公司资本;
(3)扩大公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