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行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 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 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题干】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纳税调增30万元 【解析】4600*15%=69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72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本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考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2)【题干】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纳税调增27万元 【解析】业务招待费按本年发生额的60%扣除,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本年销售收入0.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50*60%=30万元,销售收入为4 600万元,4600*0.5%=23万元,所以最高允许扣除23万元,纳税调增27万元。
【考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3)【题干】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纳税调增17万元 【解析】营业外支出中包括滞纳金和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600*12%=72万元,所以本年可扣除的捐赠支出为72万元,本年纳税调增5+(84-72)=17万元。
【考点】不得扣除项目和捐赠支出的扣除
(4)【题干】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纳税调减45万元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该纳税调减45万元。
【考点】免税收入
(5)【题干】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纳税调增10万元 【解析】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所以允许扣除的金额为28万元,本年纳税调增10万元。
【考点】职工福利费的扣除
(6)【题干】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纳税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95.85万元 【解析】本年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甲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薪科技行业,适用税率为15%,所以应纳税的企业所得税=639*15%=95.85万元。
【考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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