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公司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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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单元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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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公告债权人
2.债权债务
公司分立
1.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由于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并未增加债权人的风险。因此,公司分立时应通知、公告债权人,但债权人没有“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
2.债权债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